今天是3月15日,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为了维护更广大的消费者权益,今天和大家说说保险欺诈的相关知识。
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欺诈,主要是指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:
凡保险关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,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(保险对象)的真实情况,诱使保险人承保,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,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失,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,均属于保险欺诈。
常见的保险欺诈主要有3种情形:
① 虚构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,骗取保险金。
② 故意制造保险事故,骗取保险金。
③ 保险事故发生后,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、变造的有关证明、资料或者其他证据,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,骗取保险金。
保险欺诈属于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的还可构成犯罪。
案例:薛某、曹某等5人以本人或其家属名义,通过网络、电话、个人代理销售等渠道陆续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险,再通过关系制造虚假病历,办理虚假住院等,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在5年内,共计骗取保险金54余万元。
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最终薛某等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法院判决:被告人薛某犯保险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;被告人曹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(缓刑)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不等。
保险公司为防范保险欺诈再次发生,会对投保的规则进行从严控制,增加对投保客户风险的筛查,限制风险保额等措施。
保险欺诈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和运营成本,而这些成本的提升可能最终会影响到产品定价,导致大多数诚实守信的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经济成本提高。
最后,给大家两个提醒:第一,建议投保时通过正规途径,选择合法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,并且配合保险公司的健康问询,尽到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。
第二,承保后,一旦发生保险事故,要及时报案,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,收集和提交相关需要的理赔资料,以提高理赔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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